台南市陳小姐問:今年5月報稅有哪些新規定或是新修正?

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:
一、扶養同居親屬或家屬今年放寬年齡限制,
即年滿20歲以上而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,
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,可檢附戶口名簿、切結書及學生證、
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證明文件,列報為受扶養親屬。
二、自2012年7月6日起,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
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,
除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外,
只要是合法醫療院所開立的醫藥費,均可列舉扣除。
三、新增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,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之子女
(即2007年以後出生),每人每年可以扣除2.5萬元,
但此項扣除額符合排富限制者,不得扣除。
四、綜所稅退稅金額200元以下民眾不須申請,
國稅局會主動退稅,請儘量填寫帳戶以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的方式退稅。

【2013/05/10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全文網址: 稅務問答/申報綜所稅 留意4新規 | 稅務法務 | 財經產業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0/7887540.shtml#ixzz2T4IGeANR

Power By udn.com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所得稅 報稅需知 稅務
    全站熱搜

    洪家心肝寶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