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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提報檢舉案應注意事項:
 
(一) 提報檢舉前請先向投保單位反映以保障權益。
1.  勞(就)保加保及投保薪資調整是採申報制度,
勞(就)保加保生效日期是從投保單位
將加保表寄送本局的當日生效,投保薪資調整
則是從投保單位將投保薪資調整表寄送
本局的次月 1 日生效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,
無法往前追溯生效。
2.  所以,您的服務單位如有未依規定加保或
未覈實申報投保薪資情形,請先向服務單位
反映以及時保障權益,如不方便向投保單位反映,
或向投保單位反映無效,再請向本局提出申訴。
(二) 為求慎重並釐清案情,請以書面方式
郵寄至局或親自來局提報檢舉。
(三)

請提供真實姓名,如係匿名檢舉者

查處結果本局將無從答覆

(四) 檢舉投保單位違法情事,應有具體事證。
  依照行政程序法第 173 條規定,
人民陳情案無具體之內容,得不予處理。
故提報檢舉案件如無具體違法事證
為免私人糾紛惡意檢舉,造成勞雇雙方困擾,
或影響被保險人給付權益,本局得依法不予處理
二、 提報檢舉應具備資料:
(一) 檢舉單位違法情事時:
1.  請提供被檢舉單位之正確名稱
(如有單位編號,請一併註明)、
負責人姓名、電話、地址或
其他聯絡方式等基本資料。
2.  請檢附在職期間出勤資料
薪資明細等相關資料,
並詳細敘明事情發生時間、
地點及經過
等單位違規情形
(如:未於到職日加保、
投保薪資未覈實申報、
未提繳勞工退休金、
遲延提繳勞工退休金或
提繳工資以多報少等)。
(二) 檢舉他人不法領取給付案件時:
1.  請提供被檢舉對象之姓名、
任職單位名稱、電話、地址等基本資料。
2.  請提供被檢舉對象領取給付之種類、
工作地點、工作時間,
並請詳細敘明被檢舉對象之違法情事
(如:事情發生時間、地點及經過等)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檢舉醫療院、所或醫師違法情事時:
1.  請載明醫療院、所名稱、
醫師姓名、電話、地址等資料。
2.  請描述醫療院、所
醫師之具體違法情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四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檢舉勞保黃牛時:
1.  如在醫院等地收到勞保黃牛傳單
想予以檢舉。

(1) 可透過郵寄傳真本局等
書面方式提報。

(2) 可撥打勞保局黃牛檢舉
專線 (02)2341-0720
提報。
2.  請說明收到傳單之時間、地點
及現場情形,並附上傳單等相關資料,
傳單上應有勞保黃牛之公司名稱、
姓名、電話等資料。
(五) 檢舉時請載明檢舉人姓名、
身分證號、出生年月日、
聯絡電話、通訊地址,
或其他聯絡方式等之詳細
個人真實基本資料
以利本局派員訪查,並請
註明檢舉人個人資料是否須保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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